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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计费:何时“读秒”

1999-04-14 来源:光明日报 宋运鹏 我有话说

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,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,应当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;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,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消费者付多少钱,就应当获得相应的商品和服务,电话收费也理应遵循这一等价交换的原则。显然,电信部门利用通话秒数的零头部分多收话费,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严重侵害。据某报调查显示,97%的有线电话用户和98%的手机用户都强烈要求实行以秒计费,要求电信部门停止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。

据电信部门权威人士说,中国实行以秒计费很难,主要难在技术上不好解决,事情果真如此吗?

香港电信运营商赵亚洁小姐指出:“问题并不在于技术,问题在于竞争。”

北邦电信中国公司张云先生也说:“从技术上讲,以秒计费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,问题是运营单位怎么看待计费方式。”

大唐电信公司市场部刘雪峰先生说:“实行以秒计费,运营商在利润上肯定要损失,但从技术角度讲,肯定没有难度。如果中国有五六个电信运营商,可能现在已经是以秒计费了。”

英国CPT付费电话公司胡其俊先生也说:“一个晚上,甚至几个小时就可以将所有的付费电话机都改成以秒计费。”

北邮移动通信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白长青是专门研究电话计费技术的,他说:“从以分计费变成以秒计费,非常容易。”

德国电话专家佛乐先生也认为,从技术上讲,以秒计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,但中国为什么至今不实行和什么时候实行还是不清楚。

如此看来,这以秒计费并不是个技术问题。问题在于,实行以秒计费将会给电信部门带来巨大的“利润”损失。有关人士认为,中国电信迟迟不实行以秒计费是因为有一个“幽灵”在作怪,这个幽灵就是垄断。不打破电信的垄断局面,就不可能有一切为用户服务的现代电信业。电信部门不应再是“沉默的贵族”,决不应该忽视广大消费者要求以秒计费的呼声。对此,广大消费者正拭目以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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